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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告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 652 号)及相关文件精神,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决定对以下失联人员进行返校通告。限于2023年1月18日前回学校报到,逾期未报到者,学校予以解聘。
张兵 210106770421XXX
李红学610102640825XXX
刘鹏 11010819681013XXXX
宋秋菊 610113800911XXX
韩若冰610123790301XXX
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
2023年1月11日
发布日期:2023-01-11